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6-15 10:31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2日我厅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刺沟牵引变电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6号 (见附件) |
2020年6月12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中卫南牵引变电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7号 (见附件) |
2020年6月12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