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7-28 09:3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4日我厅对3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7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共享铸钢有限公司工业用X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10号 (见附件) |
2020年7月24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宁夏中卫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11号 (见附件) |
2020年7月24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关于宁夏国龙医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0]12号 (见附件) |
2020年7月24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