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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2日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8-09 15:0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日我厅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7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160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5160988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宁夏桃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宁环核审发 [2021]3号

(见附件)

2021年8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下载: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四-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000014210701003)宁环核审发〔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