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5-07-22 14:53 点击:
文章来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8日我厅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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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机(野外使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5]11号 (见附件) | 2025年7月1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韦一煤矿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宁核环[2025]12号 (见附件) | 2025年7月18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附件:
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000014250618004).pdf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000014250619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