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0-08-09 00:00 点击: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宁夏太阳山1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青铜峡市小坝集污工程及日处理3万m3污水处理厂工程、银川河东机场老航站楼改造等项目3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nx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0年8月9日— 2010年8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963
三、电子信箱:E-mail: SYL983000@126.COM
四、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邮编:750011
五、联系人:邵亚林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8月份第一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宁夏太阳山1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吴忠市太阳山 |
2 | 青铜峡市小坝集污工程及日处理3万m3污水处理厂工程 | 宁夏青铜峡市 |
3 | 银川河东机场老航站楼改造等项目 | 宁夏银川市河东机场 |
宁夏太阳山1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一、基本情况
宁夏太阳山1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东经106°34′30″,北纬37°29′60〞。建设规模为10MWP,年发电量约为19792.993MWh。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0年1月投入试运行。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8万元,占总投资的2.2%。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查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吴忠市环境监测站验收调查报告:
(一)本项目为利用洁净太阳能发电项目,在术阳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中,没有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无影响。
(二)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渗水井用于绿化。
(三)项目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厂区四界及厂区范围内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四)本项目所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的环境无影响。
(五)项目在建设中破坏了生态植被,经采取人工复种措施后,基本得到了恢复。
四、本项目采用光伏发电,将洁净太阳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工艺过程不产生任何污染,与火电厂相同电量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6300.02吨,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青铜峡市小坝集污工程及日处理3万m3污水处理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铜峡污水处理厂位于青铜峡市小坝东环路东侧,项目规模为日处理3万m3的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01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为670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批复文件的要求。环保管理体制健全,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环保设施主要有氧化池、污泥泵房、污水提升泵房、二沉池等。
三、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污水进厂后经各种工序处理后,总排口主要污染因子浓度范围分别为:PH值为6.42-7.04、SS为11-29mg/L、BOD5为4-9mg/L 、CODcr为29-59mg/L、氨氮为0.299-0.978mg/L、总磷为0.48-0.7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220-0.407 mg/L、粪大肠菌群数小于20 个/L、石油类为0.01-0.01 mg/L、动植物油为0.06-0.16 mg/L,以上各污染因子日均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一类污染物浓度范围分别为:总铬为0.052-0.069mg/L、总镉小于0.006 mg/L、总汞为0.000242-0.000295 mg/L、六价铬为0.004-0.007 mg/L、总铅小于0.040 mg/L、总砷为0.00618-0.00757 mg/L、色度为2-4倍,以上污染因子日均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排放限值。
CODcr在线监测仪监测结果与同步分析结果相对误差在-4%~-41%之间,86%相对误差值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规范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的要求。
(二)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时产生的少量工艺臭气。经监测,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值小于10,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三)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杂物、污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23t/a。其中污泥(含水率约30%)产生量约1400t/a,格栅杂物产生量为20t/a,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污泥、格栅杂物、生活垃圾定期送青铜峡市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
(四)噪声:经对污水处理厂15个监测点位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除12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等级超标处,其它各监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限值。个别监测点超标主要是设备噪声引起,但周围无环境敏感点,所以对环境影响较小。
银川河东机场老航站楼改造等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银川河东机场老航站楼、增建南端平行滑行道、搬迁南下滑台、新建站坪、改扩建货运、消防设施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改造项目位于黄河东岸灵武市临河乡东侧,西北距银川市约20km,占地约448.45hm2。技改项目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为10766万元,环保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的1.61%,主要用于机场高噪设备的改造,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场区的绿化等。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查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设施主要有:消声、降噪、减振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场地绿化等。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环保管理体制健全。
三、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机场污水站处理后,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废水做到了综合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主要是机场原有的2台/6t/h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经监测,锅炉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级标准。机场周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航空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84t/a,国内航空垃圾产生量为146t/a,部分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噪声:经监测机场敏感点噪声声级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Ⅰ类区≤70dB,Ⅱ类区≤75dB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