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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11月8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1-08 10:19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1月8日我厅拟对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传真: 0951-516075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川八里桥220kV输变电工程

宁夏银川市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银川供电公司

报告表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新建八里桥220kV变电站工程。

(二)新建月牙湖~掌政І、П回π入八里桥变220kV线路工程。

(一)电磁环境:变电站采取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内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控制限制要求;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控制限制要求。

(二)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声源布置,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线路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

西夏热电厂二期-西夏变220kV线路工程

宁夏银川市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银川供电公司

报告表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新建西夏热电厂二期-西夏变220kV线路工程。

(二)西夏220kV变电站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

(一)电磁环境: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控制限制要求。

(二)声环境:确保线路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