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8月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4-08-05 09:1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5日-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160963  

   传    真:0951-5160963 

   通讯地址: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邮    编:750011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意见
宁夏金海峰晟超阳化工有限公司4×31500KVA密闭电石炉项目平罗县宁夏金海峰晟超阳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金海峰晟超阳化工有限公司4×31500KVA密闭电石炉项目位于宁夏精细化工基地,项目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投入试生产。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0万元,占总投资的6.3%,主要用于烟(粉)尘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及固废治理等。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设施主要有:2套布袋除尘器、4套旋风+布袋除尘器、3台兰炭烘干装置布设的2台布袋除尘器、配料转运工段配置的8台布袋除尘器、化粪池、出铁口集烟罩、冷却水循环系统等。环保管理体制健全,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