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6-12-08 16:38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传真:0951-5160758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探伤室 |
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 |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新建1座钴-60探伤室,拟使用钴-60活度为100Ci。 |
主要环境影响为γ射线探伤对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影响。通过探伤室的建设对钴-60探伤机进行屏蔽;通过门机联锁、监视器、紧急停机按钮等设施杜绝对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误照射;制定并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严格辐射工作日常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