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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8月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7-08-02 08:4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做出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82日至2017810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评处

联系电话:0951-5160967

传 真:0951-5160967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

邮编:75001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固海扩灌十一泵站以后人畜饮水及高效节水农业灌溉工程

固原市原州区北部清水河川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人饮工程供水方式改为由十一泵站送水至海原新区净水厂处理达标后供水,封闭式调蓄水池由29座变更为14座,总容积由9.66万立方米,变更为3850立方米,12座水处理设施不在建设。

三营供水区调蓄容积由17.03万立方米变更为10万立方米,杨郎供水区调蓄水池容积由4.84万立方米变更为20万立方米。

项目配水总管增加管桥11座。

辽坡泵站位置发生变化,新增声环境敏感点7户。

项目对扰动区域地表进行了治理及恢复,没有发现裸露的施工营地、弃土场、取土场,蓄水池30米范围内没有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没有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及开挖排放污水的沟道。项目部分蓄水池周围未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没有建立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没有编制应急预案。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对工程范围内进行,采用发放调查表和咨询询问的形式调查59人,81.4%的公众对本工程环保工作总体感觉表示满意,18.6%的公众基本满意。在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未收到当地村民对本工程环保问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