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7次)

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21 15:14 点击:



2022914日,平学智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7次厅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生态环境部2020-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通报2020年和2021年生态质量评价结果指出,202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生态环境质“一类”的有12个省份“二类”的13个省份“三类”的有6个省份,宁夏处“三类”;2020年相比,2021年全国29个省份生态质量保持“基本稳定”,1个省份生态质量“轻微变好”,宁夏生态质量则是“轻微变差”。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2020-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指出的问题,改善和巩固生态环境质量一要在认识上深刻到位。切实树立起工作紧迫感责任感,锚定先行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找准差距、厘清短板、查实问题,精准发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要在原因上找准找实。由综合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针对通报指出问题,区分清楚主观和客观原因、自然因素和人为干扰因素,深入分析深层次的问题原因,形成有关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三要在整改措施上有力有效。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各处室、各单位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从本职工作出发思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生态质量改善四要在责任落实上压实压牢。由监测处负责,针对涉及问题整改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主体。由生态处负责,针对涉及问题整改的县、市(区),下发通告、督促推进。由综合处负责,针对通报的问题研究分析、提前筹划、积极对接,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顺利推进。各处室、各单位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着眼手中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落实,推动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研究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事宜

会议分别听取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2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可达性分析、水生态环境处关于2022年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大气环境处关于2022年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推进情况、综合处关于202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指标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从目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来看,质量水平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但个别指标仍存在推进压力甚至已经处于及格线以下,各处室、各单位必须保持思想定力、增强攻坚信心,毫不松懈抓牢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标推进。一要充分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是一项硬任务,进一步统一共识、统一步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指标达成。二要保持攻坚向前的工作状态,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懈怠,切实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干好工作。三要紧盯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奋力追赶。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综合处、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等责任处室要倒排工期、梳理工作抓好各项责任目标推进,其他处室、单位要主动配合、群策群力,确保全厅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研究《环境保护法》短板弱项整改任务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法》短板弱项整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任务。两项工作涉及层次广、部门多,是需要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上下一心、全力落实的系统工程。各处室、各单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精准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面彻底推动整改,以更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会议要求,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负责,一揽子持续推进两项整改,相关厅领导和各处室、各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协调,各生态环境专员办公室要全程跟进、督促落实,齐抓共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审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坚持推进效能建设、实行效能目标管理是抓队伍建设、抓职能转变、抓改革创新、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自查,提前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收集工作。同时,由综合处负责,各处室、各单位全力配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团结意识,针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厅内考核,拿出应战赶考的姿态和争先创优精神,守好得分项、找出加分项,努力实现2022年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送审稿)》,厅办公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各考核责任处室要优化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方案,以平时考核、督查检查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为主,客观、公平、公正进行评价,考核成绩要作为年底评先选优、干部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送审稿)》

会议指出,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效健全了包容纠错审慎监管、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制度,有利于提高执法精准度,有利于助力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各处室、各单位要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将执法资源集中于恶意排污、涉嫌犯罪的企业,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试行)(送审稿)》,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六、审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探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模式,是我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短板,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对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难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特别是要针对试点,依法对收集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理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按要求开展场地调查评估、消除污染等工作,审慎稳妥推进试点改革经验探索工作。

七、审议《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的重要手段,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对于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水生态环境处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适当的发文形式印发实施,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持续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

八、研究推荐申报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会议决定,同意自然生态保护处提出的推荐银川市、石嘴山市申报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固原市隆德县申报创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然生态保护处要尽快按相关要求完成预审和公示工作,及时上报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

九、研究维修生态环境预警应急中心室外消防管道和综合楼化粪池事宜

会议听取了机关服务中心关于维修生态环境预警应急中心室外消防管道和综合楼化粪池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机关服务中心提出的生态环境预警应急中心室外消防管道和综合楼化粪池维修建议,共安排资金预算35.5万元,所需资金从机关服务中心维修经费中列支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尽快组织施工,消除安全隐患。

 

 

 席:强小媛  陈建华  李雪芳      杨金生

   

 假:杨金海      刘粟民        

 席:王平选      张海军  王兴文      

        崔玉兵  樊永学  张宝明  童晓庆    

        张桂荣  任培军  邵亚林  杨先梁  洪兆飞

        刘俊江  丁文奎  张玉龙  周秀红  牛进频  

马维功  王志刚  王建玉  任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