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28 17:00 点击:
2024年2月21日,平学智厅长主持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第1次厅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体系,提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是进一步提升全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力抓手。要按照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试点范围、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监管难等问题,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转移和倾倒行为,补齐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短板,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按照审议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生态环境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审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以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推进美丽宁夏建设提供见识的法治保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送审稿)》,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按照审议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审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大会暨督察业务培训班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自2019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实现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全覆盖。开展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地,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大会暨督察业务培训班工作方案(送审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要强化统筹协调,认真准备动员大会和培训班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筹办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会前专题学习《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3条,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确立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管理体制,聚焦重点行业企业土壤防治特点,细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同时,《条例》进一步细化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到《条例》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方位推进净土保卫战的重要意义,要持续扩大学习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社会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要加大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协同推进水、大气、土壤等各环境要素同防联治,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有效推进工矿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农用地污染防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出 席:平学智 陈建华 尚 静 李雪芳 曹玉明 杜 鹏
陈 宏 王兴文
请 假:李 彬
列 席:杨祖海 王平选 王 波 徐 彬 张海军 洪兆飞
崔玉兵 樊永学 张宝明 刘 军 张 平 张桂荣
任培军 王彤贤 严 鹏 谢永春 刘俊江 梁加柱
王 华 丁文奎 叶自彩 王志刚 牛进频 马维功
杜荣伟 李 军 周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