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67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4 14:36 点击:

A

宁环污防函〔2018〕583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567号提案答复的函

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固废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区高耗能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煤炭、电力、能源化工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日渐增长的工业固体废物给我区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据调查,2017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799.21万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724.3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5.39%,处置量1181.40万吨,贮存893.42万吨。按产生种类分,依次主要为粉煤灰1297.92万吨、煤矸石701.57万吨、其他废物552.00万吨、炉渣486.90万吨、脱硫石膏332.93万吨、冶炼废渣329.00万吨。

(二)宁夏火电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简称渣场)建设运营情况。经调研,全区现有运营火电企业17家(其中银川4家,石嘴山3家,吴忠4家,中卫1家,固原1家,宁东4家),8家火电企业有运营的自建渣场,其中5家火电企业的自建渣场为2008年以前审批建设,3家火电企业的自建渣场为2008年以后审批,分别是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渣场。其余9家火电企业目前均无自建渣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均全部送往综合利用企业利用或工业园区综合渣场处置。

二、主要措施

近几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把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纳入了重要议程,全区各市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也走上了正轨。通过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使得我区工业固体废物正在逐步得到妥善处置。

(一)强化规划实施政策引导。为促进全区及宁东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十三五”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大宗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明确了不同时期我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目标任务。2012年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扶持政策以及各部门的职责。2018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下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任务的通知》,指导全区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二)固废综合利用产业规模效率逐年提高。截止2017年,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443家,其中:水泥企业36家(含粉磨站)、混凝土企业97家、墙材企业310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产值达到101亿元。先后确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及示范项目等,工业企业自循环利用—工业园区循环利用—区域循环利用的格局基本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逐步向好。

(三)政策扶持项目稳步推进。2016年、2017年,共争取国家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500万元,安排支持项目23个,引导撬动投资31亿元。自治区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宁夏锦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等31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贷款贴息3638.3万元,拉动项目投资28亿元。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一是公布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我区连续三年公布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辖区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堆、乱放、污染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2018年公布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45家。二是开展全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近年来我区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的专项检查,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整改,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立案处罚等措施。

(五)加快标准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5个工业园区已建成投运园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目前宁东基地规划的4个综合渣场,1号、2号、3号渣场建成投入使用,4号渣场在建,基本解决了宁东基地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问题。此外,中卫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石嘴山生态经济区也建有标准的园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基本解决了园区及周边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年产生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已网上注册申报252家。二是加强固体废物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已完成79个固体废物监控点位在线视频系统建设,对基地的工业固体废物实现了全方位监管。三是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和现场教学。近年来,为加强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区组织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和地方环保部门固废管理人员参加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近三年已累计培训人员约300余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低。目前我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主要集中在三大传统行业,即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材,其它行业的利用量较小且技术有限,同时受我区经济总量和综合利用产品市场限制,一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出现滞销,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造成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低。截至2017年,宁东基地环保产业园共引进17家固废利用企业,利用规模达到600万吨以上,但60%以上的利废企业经营困难

(二)个别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没有配套建设园区贮存处置场。我区需要规划建设园区渣场的工业园区有11个,但目前只有5个园区渣场建成投入运营。6个工业园区还没有建成投运的渣场。如青铜峡市新材料基地渣场、石嘴山精细化工园区和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渣场在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渣场、银川生物科技园和吴忠太阳山工业园区渣场处于规划和设计阶段尚未建设。

(三)政策法规不健全,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尚不完善,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尚未建立,缺乏持续的资金引导。2015年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退税比例减少,技术标准提高,受惠企业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企业综合利用积极性。我区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企业由2015年的145家减少到目前的59家,地方配套的政策少,企业利废的积极性减弱。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目前需要建设渣场的园区,按照园区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合理规划配套建设园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根据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的监管要求,各级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可用PPP模式引进具有创新技术、资金雄厚且具备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能力的企业来建设和运营园区渣场。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除综合利用以外的,全部进入园区渣场。参照宁东能源基地公共渣场统一布局建设的模式,积极在全区范围推广公共渣场统一规划布局建设,同时督促1号渣场加快二期建设进度,保障渣场库容满足宁东基地固体废物处置需要,严防企业因库容不足而发生随意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全区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基本情况,推进全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分析在防止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转移”行为,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情况及时查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明确治理工作完成时间进度,逐一进行验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使非法堆存、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规定得到清理,使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三)强化企业责任,加强企业和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要从产生到最终的处置全过程负责。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技术改进、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同时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尽可能资源化,对历史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进行限期治理。完善环评审批,加强企业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验收工作,保证建设项目能够全面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无妥善利用或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或新建燃煤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分别不能达到75%和100%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其环评文件。对于企业没有完全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内容的,将不再对其后续的项目进行环保审批。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自觉性,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促进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