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07-11 17:46 点击:
宁环函〔2019〕303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现就马彦学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贺兰山长城生态屏障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持续强化推进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在完成贺兰山169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基础上,持续深化推进贺兰山“绿盾”专项行动整改任务落实,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贺兰山保护区问题深化整改和落实生态修复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并会同属地生态环境局,多次现场督察检查贺兰山保护区整治点位整治恢复情况、“绿盾”专项行动巩固成果情况及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点位核查情况等,进一步强化对贺兰山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截止目前,贺兰山保护区共排查出人类活动点位数242处,保留及完成整治241处,整改完成率99.59%,同步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好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处室,统筹环保督察、执法监督等力量,协同推进贺兰山生态整治修复。组织开展了相关督察检查、专项执法监察等。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动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等情况。
三是积极支持石嘴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积极协调争取石嘴山纳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并获得资金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会同财政厅,积极支持贺兰山保护区石嘴山段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平罗崇岗煤炭加工区整治环保专项资金4285万元,支持推动整治任务落实。此外,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大调研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厅参与了由自然资源厅牵头、七部门参加的调研组,于2019年3月25日一行调研了石嘴山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协调推进试点工程实施,同时调研了解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促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指导石嘴山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对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继续协同支持对贺兰山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