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1-06-23 11:31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现就茹小侠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分区分类推进宁夏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的时代新使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从全国生态大局、区域生态格局深刻认识宁夏的生态地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和《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修复,着力保护生态安全、治理生态问题、修复生态功能、加快生态建设,推动贺兰山生态区域向南延伸、六盘山生态区域向北拓展、罗山生态区域向四周延展,构建黄河生态经济带和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一带三区”生态生产生活总体布局,以“一带”辐射带动“三区”高质量发展,以“三区”护卫支撑“一带”生态保护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分别研究制定了《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0-2025年)》等专项规划,统筹谋划推动“三山一河”及周边区域高质量发展,系统提升生态功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化推动污染防治领域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开展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
二是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2021年1~4月,黄河干流宁夏段6个国控断面保持“Ⅱ类进Ⅱ类出”;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都斯兔河数据有效性不足,不作评价)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8.9%(15个);11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比例为90.9%(10个);10条黄河支流监测的19个断面中,Ⅳ类及以上水质断面12个,占63.2%。6个沿黄重要湖泊(水库)监测的10个断面中,Ⅳ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点位)10个,占100%,与上年同期相比,Ⅲ类及以上比例上升26.4个百分点;22条主要排水沟监测的32个断面中,Ⅳ类及以上水质断面28个,占88%,与上年同期相比,Ⅳ类断面上升18.4个百分点,Ⅴ类下降2.8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8. 2个百分点。
三是系统部署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编制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湿地运维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心谋划重大项目,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取得自治区发改委项目批复,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9亿元支持五市开展水生态治理;安排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1665万元,支持70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拟通过强化标准管控,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治理成效和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谋划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宁夏“十四五”水专项规划,按照“一带三区”总体布局,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抓手,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空间管控体系,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0951>516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