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2-06-14 11:37 点击: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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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函〔2022〕427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治区政协
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56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水利厅: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22〕50号)要求,现就民进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人工湿地建设。针对我区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匮乏、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水质改善难度大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学习并借鉴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先进经验,果断提出在宁夏大规模实施人工湿地等控制性工程。通过在黄河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水处理厂末端等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控制和提升水质,保障河、湖、沟生态水量。截至2021年,全区共建成投运人工湿地48个,总设计处理能力398.8万吨/天,实际处理水量375.2万吨/天,总占地面积40320.8亩,其中表流+潜流人工湿地27个、潜流人工湿地1个、表流人工湿地20个,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实现了与地表水环境的自然衔接。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配合住建、水利等部门积极推进我区再生水利用。科学布局人工湿地及再生水调蓄等设施,确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净化能力与调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在重点排污口下游、主要排水沟入河口、支流入干流处、支沟分沟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施,促进尾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再生水利用模式,将人工湿地尾水优先用于工业循环冷却、城镇绿化、生态补水、市政杂用,推动全区再生水回用率稳步提高。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0951>516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