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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1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发布时间:2022-06-24 10: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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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2〕453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41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

现就王宁委员提出的关于多能协同、清洁供热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造福群众的民心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目前,我区四个地级市已成功入围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8亿元,将带动200亿元投向自治区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先行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平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财政厅、住建厅、发改委等部门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指导、支持各市、县(区)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以及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一、上下联动,积极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加快实施

(一)自治区大气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宁环函2021656号),会同财政厅储备入库10个自治区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批次分年度推进实施。2021年,下达自治区大气环保专项资金共计 7500万元,用于支持兴庆区、大武口区、青铜峡市、原州区和沙坡头区5个县、市(区)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以农村区域为重点,通过太阳能+空气热源泵等技术路径,实施公共建筑采暖面积24.68万平米,居住建筑面积2937户(29.71万平米)的改造任务。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减少散煤使用量约3.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81万吨、二氧化硫1119吨、颗粒物约4379吨。目前项目正在加紧推进中。2022年,会同财政厅安排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4500万,支持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和中卫市沙坡头区3个县、市(区)无集中供热区域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加快清洁取暖改造步伐。

(二)中央资金支持非试点城市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我厅组织各地通过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平台积极申报并储备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项目10个,并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850万元,推动金凤区、大武口区、沙坡头区、隆德县、泾源县等县(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按照方案,项目将对1190余户居民建筑及24所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及乡政府公共建筑实施煤改电,改造面积约20余万平米,实施5317户农户的煤改气。项目今年全部启动实施,完成后将极大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三)入选全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吴忠市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争取项目资金9亿元。目前已下达4.8亿元(2021年和2022年分别下达2.4亿元),已累计完成清洁化改造投资4.55亿元(含地方配套和企业投资),完成散煤替代10.11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24.97万吨/年。

2022年,通过各方努力,我区积极争取银川市、固原市和中卫市成功入选第五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3地市连续三年将获得39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城区、县城、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目前,银川市城区、县城、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为96.4%68.8%43.5%,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实现城区、县城、农村区域清洁取暖率100%,预计每年供暖替代燃煤量11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118万吨,空气优良天数稳定达到85.0%以上。固原市城区及县城、农村目前清洁取暖率分别为66%6.5%,三年时间里主要通过太阳能、生物质、煤改气改电等多元化热源清洁改造,计划目标将实现城区及县城清洁取暖率100%、农村区域清洁取暖率达到75.0%,预计每年减少燃煤量45.6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118.6万吨,空气优良天数稳定保持在94%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卫市县城、农村目前清洁取暖率分别52.4%14.6%,三年时间里以集中供热为主、以电代煤为先、其他清洁能源补充等方式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计划城区及县城、农村区域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100%71.15%,平原地区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100%,预计每年供暖替代燃煤量4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114万吨,空气优良天数稳定达到86.0%以上。

二、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全区绿色低碳发展

虽然我区在清洁取暖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项目实施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手段还不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清洁取暖改造推进力度。一是加强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要求,通过中央生态资金平台以及现场调度会的形式,不定期对已支持项目推进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主要问题、推进方向等开展调度,全力推动项目达到实施方案时序目标。二是加强系统谋划,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开展多能协同、低碳供热智慧供热,因地制宜扩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热电联产等多种方式在清洁取暖领域的应用,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清洁取暖,推进全区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三是继续做好非试点城市清洁取暖项目的申报。按照中央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组织非试点城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建设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前期论证,确保清洁取暖项目能够直接支撑污染防治工作、发挥资金成效。

总之,我厅将以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和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有效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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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0951>516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