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发布时间:2022-06-27 10:4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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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函〔2022〕465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6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就杨青龙代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开展风电机组‘以大代小’更新”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动新能源基地高水平建设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能源转型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结合实际,积极服务、精准发力,推动风能、光能等绿能开发,助力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二、强化新能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
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新能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重点审查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与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协调性,选址选线、施工布置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有效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审查通过的规划环评所包含的项目,按照简化清单简化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并将新能源建设项目列入重点服务清单,落实包保责任人,推动项目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强化项目环境保护帮扶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三、推动存量新能源升级改造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结合风电技术进步,推进风电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对贺兰山、太阳山、香山等区域老旧风电场实施“以大代小”更新升级,对单机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场,以新型高效大机组替代老旧小型机组,进一步提升优质风能资源利用价值、风电场发电效率和经济性。同时,加强替代下来的老旧小型机组的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固废污染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0951>516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