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3-06-14 10:30 点击: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3〕469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1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虎久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生态经济提档升级持续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助力统筹生态经济布局。制定《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抓手,全力推动工作上台阶。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培训。资金支持255万元用于规划编制,全区17个重点县(区)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各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系统谋划,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畜禽养殖业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区域养殖总量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经济进一步提档升级。
二、加强生态环境有效监管。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不断强化畜禽养殖场(户)生态环境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转、粪污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健全规范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资源化利用台长,加强“三同时”执行,排污许可、定期环境监测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畜禽养殖场(户)标准化管理。
三、不断强化绿色生态宣传教育引导。依托生态环保宣传,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持续开展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依托自治区环保督察和“四防”督查,及时通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典型案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高养殖场(户)主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绿色生产生活理念。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