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3-06-16 10:30 点击:
〔A〕
〔主动公开〕
宁环函〔2023〕488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52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工商联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区农用残膜回收管理体系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对标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措施,突出精准、科学、依法“三个治污”,全面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配合自治区党委农办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部署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贯彻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导工作落实,确保农业农村污染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
二、紧盯目标,压实责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农用地膜、塑料灌溉器具等废旧农业物资回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治理体系,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大力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加强塑料替代品应用推广,扎实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末端安全处置,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