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7: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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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37号提案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3〕518号
自治区公安厅:
现就赫丽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及时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从2020年起连续四年联合印发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检察机关把握重点、攻坚克难,全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二、优化执法方式,加大查处力度。
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交叉执法、第三方辅助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2020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545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030人(次),办理涉危险废物案件58件,罚款767.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9起非法排放、填埋、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督办通知55份;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2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54人(次),办理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案件23件,罚款241万元。生态环境、公安、检察三部门通过强化行刑衔接,共同侦破了“5·23灵武市石沟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6·03灵武市大羊其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5·07惠农红果子镇五渠村涉嫌污染环境案”“6.30马文明涉嫌污染环境案” 等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正在办理“宁夏晨宏科技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等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目前,已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取保候审7人,刑事判决1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三、完善顶层设计,落实联动机制。
为推动“两打”工作落地见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多次组织公安厅、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及行业专家对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四、畅通投诉渠道,持续精准发力。
生态环境部门始终畅通并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举报投诉渠道作用,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警醒震慑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0951>516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