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3-06-08 14: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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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9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3〕448号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就农工党提出的关于加快再生水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厅按照“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控制”的治理思路,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全面提高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和水平,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1-4月,我区20个国考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为95.0%,劣Ⅴ类比例为0%;16个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68.8%;22条主要排水沟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的比例为94.5%。黄河干流宁夏段6个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出境。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治理,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抓手,以黄河干支流为重点治理区域,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十条”确定的目标任务,先后制定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政策法规措施,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有效指导各地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坚持精准治理,严管水功能区。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排查入河排污口2084个,依法封堵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直排口58个,推动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先后关闭搬迁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先后建成5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黄河干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自动监测“全覆盖”。
三是坚持科学治理,补齐治污短板。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多亿元,开展工业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滨河缓冲带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区3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26个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累计建成投运人工湿地48座,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主要用于黄河支流、湖库、入黄排水沟的生态补水及周边绿化。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2021年12月,按照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提出在全国选择一批再生水需求量大、具备一定基础且工作积极性高的地级缺水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要求,我们积极服务指导银川市把握国家政策机遇,精心组织试点申报,进一步探索人工湿地尾水和农田退水资源化利用,力争纳入国家试点城市,为全区开展此项工作趟出一条新路子,切实拓宽资源化利用渠道。2022年12月底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正式发文,银川市成功入选首批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污染源执法监管,加强水质监测,及时预警预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二是积极组织实施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新华桥、牛家坊等项目工程建设,加大10条黄河支流、22条主要排水沟、6个沿黄重要湖库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三是继续做好纳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争取工作,服务指导银川市积极探索再生水回用措施、渠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0951>516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