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6-25 10:00 点击:
[A]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72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王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力度补齐自主搬迁聚集区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始终把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新时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政治任务来抓,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紧密结合,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抓好落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的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出台《关于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完善各项政策。
二、不断加强组织指导和技术帮扶。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700-2020),编印《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技术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坚持高位推动,组织全区各市、县(区)贯彻落实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督促县(区)政府部门落实好地方财政事权,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维保障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督导县级人民政府落实运维经费和人员保障,强化第三方运行维护专业机构的监管,不断提高设施建设与运维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着力做好项目资金支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分类分区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来,自治区累计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1.76亿元,带动地方投资25.82亿元,实施污水治理项目371个,累计建成处理设施383座,建设污水管网4137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6569吨/日,受益农户39.8万余户,受益人口132万余人。针对贺兰县洪广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已安排1048.8万元补助资金予以支持,其中:2020年安排855万元,支持洪广镇欣荣村、金鑫村、金山村共2498户农户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2022年安排193.8万元支持暖泉农场污水处理工程,涉及暖泉农场14个队。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贺兰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情况开展好洪广镇暖泉农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方面的项目论证及谋划工作,如符合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条件,将商请自治区财政按40%比例予以支持;如不符合支持条件,指导贺兰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运维工作,有效管控暖泉农场农村生活污水,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通过项目推动、资金带动,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强支持和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