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6-25 1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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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6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62号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就民革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地下水资源涵养保护与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强化水源保护。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情况。完成全区70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规范制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16个县级城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8.8%,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受地质本底因素影响。
二、强化中水利用。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银川市规划打造了“4712”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布局,目前已形成“生产—净化—调蓄—输配—利用”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截至目前,银川市已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共2.19亿元,建成4个项目、在建2个,今年新增开工1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率达58.49%。固原市按照城市、县城、城镇3个层面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正在加快推进区域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固原市已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1.24亿元,规划的6个重点项目中,建成项目3个,在建项目3个,累计再生水回用量近535万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率从17.7%提高到35.7%。
三、强化分区管控。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划定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总面积2460.33km²,保护类区域面积 597.60km²,管控类区域面积1862.73km²,科学探索建立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体系。发布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明确水环境质量底线。在分析全区水质现状的基础上,衔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新核实了全区各开发区边界范围,结合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情况,更新了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水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四、强化宣传引导。自治区制定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工作办法》,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深入全区开展生态环境“五进”宣传与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组织全区30家环保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活动,制作推广生态环境宣传产品,开展新闻宣传及新媒体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共设置展板5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5000余件,参与群众千余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0951>51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