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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6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6-26 10: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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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65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70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就顾靖超提案人提出的关于促进排水沟道水资源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22条重点排水沟纳入自治区水生态环境监测范围,其中,银川市辖区内8条,灵武东沟、中干沟、永二干沟、永清沟、第二排水沟、银新干沟、第四排水沟、北大沟;石嘴山市辖区内4条,三二支沟、第三排水沟、第五排水沟、第三、五排水沟汇合沟;吴忠市辖区内4条,南干沟、罗家河、清水沟、第一排水沟;中卫市辖区内5条,第四排水沟、第一排水沟、北河子沟、第九排水沟、南河子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辖区内1条,大河子沟。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提升”的治理思路,先后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0多亿元,深入推动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沟道清淤等治理工程项目,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宁夏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明显改善。截至20241-5月,全区22条重点排水沟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的比例为97.1%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我厅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重点排水沟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指导“五市一基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辖区排水沟分布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整治成效和责任单位,形成了整治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措施符合实际、科学精准,保障整改质量与成效。

二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依法封堵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入排水沟直排口58个,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区26工业个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切实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的33个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搬迁。

三是突出生态修复。采取生物护坡、绿化美化、清淤疏浚等综合措施,在沟道岸边合理配置灌木及植被,对第四排水沟、第一排水沟开展生态绿化12.16公里,岸坡整治7.4公里;对南干沟、罗家河、清水沟、第一排水沟开展清漂行动,清理垃圾2554余吨,切实保障沟道水流畅通,提升沟道自净能力。

四是开展工程治理。按照“一沟一策”原则,实施了银川四二干沟、石嘴山第三排水沟水环境治理示范项目、第三(五)排水沟等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工程,将“人工湿地”的治理技术应用到排水沟综合治理中,先后在三二支沟、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灵武东沟在重点入黄排水沟适宜地段建成投运了22座人工湿地,主要污染物 COD、氨氮指标大幅下降。

五是加大执法监管。加大入黄排水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废物、废液等违法行为,采取信息化手段,对22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进行监测。已实施了黄河干流宁夏段入黄排水沟自动化监测管理平台项目,逐步实现智能监管。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推进重点排水沟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开展宁夏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状况调查及质量提升综合研究,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有效保障黄河干流水生态环境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62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0951>516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