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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2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环评处 发布时间:2024-06-27 10: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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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2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8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王彤贤提案者提出《关于推动我区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严格规划环评准入,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实现22个工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印发《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制度衔接联动、环评服务保障、环评审批管理、基层服务管理能力提升等6个方面持续加强环评要素保障,配套制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实施方案》两个试点方案,通过简化环评内容、开展“打捆”审批等措施,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提高审批质量效率。狠抓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台账,并提供点对点“环评审批服务单”,做精做优环评服务。全区26个环评审批部门在全国统建系统受理、办理项目,持续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实现全流程“零跑动”网办,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50%。利用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为基层单位和企业“远程会诊”、答疑服务110多次。

三、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压实事中事后监管。按季度抽取全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专家复核,开展2016-2022年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风险评价专项核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设施、措施落实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6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瑾<0951>516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