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4-06-27 16: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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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8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80号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现就贺耀提出的《关于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机制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美丽宁夏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印发实施《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建立实施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保护体系不断健全。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将全区62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51个(总面积59.27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1.41%)。完成“三屏一带五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动贺兰山、六盘山成功列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建成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个、国家枸杞种质资源库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场3个、自治区级林木种质资源库14个、中国(宁夏)良种牛繁育中心。总体上,宁夏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植物园、动物园、种质资源库(圃、场)、繁育中心等为主体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编制和印发实施工作,积极推动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机制。
在野生动物救护方面,《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将“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列入优先行动,明确“完善以植物园、动物园、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为主的迁地保护体系”;同时,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工程”列为优先项目,提出“从基础设施、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打击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方面,《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将“加大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督力度”列入优先行动,明确“健全生物多样性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开展跨部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破坏林地、草原、湿地和水域,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赵卫<0951>516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