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4-06-17 17: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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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3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4〕448号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就自治区农工党关于打造全国葡萄酒标杆性综试区的集体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据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的相关职责,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配合工作。一是持续推动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好宁夏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促进葡萄酒产业和生态建设良性发展,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二是配合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修复的原则,统筹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禁止新建对水、大气、土壤等造成污染和对产区保护造成影响的项目,动员各地结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提升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的原生态品质,助推宁夏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园区管委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成功创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基础上,持续服务指导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继续探索深化“两山”实践转化路径和模式,助推葡萄酒等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修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0951>51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