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5-06-23 17: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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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8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412号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将王天军提案者提出的《关于提升全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质效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强化固体废物统一环境监管,提请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统筹安排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实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工程等“无废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正在提请自治区党委审定《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日常环境监管、舆情监控中同步发现的建筑垃圾问题及时推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和建设厅。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履行固体废物统一环境监管职责,并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及专项整治等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高洁<0951>516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