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07-02 16: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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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9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5〕456号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现就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1号《关于不断完善我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任务,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谋划实施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广泛征集科研项目需求,聚焦水、大气、土壤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筛选7个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安排专项资金278万元。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持续推进驻点科技帮扶工作。推进银川、吴忠、固原“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工作,结合三地市的生态环境现状、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生态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切实提升了当地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目前,已争取到位帮扶资金 175万元,完成了中期评估。三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加大科研平台建设投入,依托区内科研院校与重点企业,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建设。目前,水生态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评估重点实验室已建成,初步搭建起以重点实验室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为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将人才培养贯穿于科研工作全过程,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实践锻炼、举办专业培训等方式,培养了一批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的生态环境技术人才,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为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持续的智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与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谋划生态环境科研项目,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优化科研平台建设布局,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函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姚俊英 联系电话:<0951>516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