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5-08-29 17: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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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环函〔2025〕574号
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固原市“五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建议内容属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范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和支持固原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委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环水体〔2025〕38号),明确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环办水体函〔2023〕430号),涉及我区的清单水体有9个,其中固原市4个,分别是清水河、泾河、洪河、渝河。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面实施的相关政策主要分2类。一是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申报,于2021年首次征集,截止目前,已开展3批次征集申报,全国有 112个美丽河湖优秀(提名)案例入选,自治区有3个优秀(提名)案例入选,2023年10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荐固原市渝河入选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二是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2025年1月印发的《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每个省区择优选择一个地市项目申报。2025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生态环境厅组织5地市开展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推荐吴忠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参与国家竞争性评审,但未能入选国家支持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统领开展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依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参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支持固原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同时,根据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的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固原市谋划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予以支持。“十五五”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会将美丽河湖建成率纳入总体目标,将固原市入选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着力推进固原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彭福全 联系电话:<0951>516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