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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6-06-04 15: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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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292

自治区商务厅:

现就金凤霞提案者提出的《关于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产业规范化、体系化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自治区创新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利用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实施,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若干措施》,配合商务厅积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业务,鼓励企业加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力度,提高拆解效率和资源回收率。

二是强化固体废物统一环境监管。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超前布局废光伏组件、废风机叶片等新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加强报废机动车、废光伏板、废风机叶片等拆解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有效防范新型工业固体废物拆解污染环境风险。二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强化废弃设备日常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强化“两新”政策宣传引导。三是依托宁夏固体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信息,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新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加强废光伏组件拆解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利用处置固体废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64日                          


(联系人:韩进宏<0951>516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