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布时间:2026-06-10 09: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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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300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就是建新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动煤基固废综合利用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同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无废城市”建设“十大工程”,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2025年起草《关于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明确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控源提质利用行动,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支持实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建材制造、公路建设、矿山生态修复、井下充填、生态回填、土壤改良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用于废弃采坑回填和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课题研究,配合制定《煤基固废用于矿坑及采空塌陷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持续推动“无废城市”提质升级,定期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协同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加快研制《一般工业固废用于废弃采坑回填和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煤基固废用于矿坑及采空塌陷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高洁 联系电话:<0951>516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