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01 17: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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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6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环函〔2026〕382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就《关于加强文物保护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筑牢文化遗产安全防线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针对“构建文物本体与微环境智能监测网络”,配合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开展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十四五”以来,全区已在5个地级城市及宁东基地建设69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主要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NO2-NOx)、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统计及评价,为城市文化遗产安全提供全天候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信息。二是提升背景点、区域点等敏感区域常态化监测盖效能。目前,全区已在贺兰山、云雾山和六盘山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区域背景监测点位的监测,消除监测空白,为敏感区域空气质量变化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立足生态环境监测职能,继续做好重点文物高风险点位安全防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支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951>516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