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19-12-03 09:04 点击:
宁环党发〔2019〕32号
关于王建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建玉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执法处处长(副处级)职务。
徐劲松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免去自治区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9年4月18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9年4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厅领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