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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3 10:00 点击: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5〕13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31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郭耀宇 <0951>516076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核安全观,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核与辐射安全,全面做好2025年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辐射安全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为主线,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确保我区辐射环境安全。同时,优化执法方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二、抽查对象

确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区内伴生放射性矿产开发利用单位为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建立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对象名录。重点监管对象确定为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共计73家,抽查比例为100%。一般监管对象确定为使用除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外其他类射线装置单位和销售射线装置单位,共计74家,抽查比例为20%

三、抽查内容

依据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宁夏回族自治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有关要求,主要抽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许可证申领、环评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审批、工作场所及环境辐射监测、个人剂量监测、职业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等。

    (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放射源安保措施、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用品、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标识、放射性废物暂存或处理处置设施及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等。核查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原料和废渣贮存设施辐射防护情况,放射性废渣库安全保卫措施等情况。

      (三)规章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包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含源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工作场所及环境辐射监测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使用管理等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四)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包括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急联络人员通讯方式是否可用,是否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应急物资准备及应急演练情况。

    (五)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包括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内的单位信息、许可信息、台账信息、人员信息等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1-2月)。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梳理确定辐射安全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全面部署抽查工作。

(二)抽查阶段(20251 -11月)。按照计划扎实开展辐射安全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抽查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记录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辐射安全问题隐患拉条挂账,逐项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辐射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三)总结阶段(202512月)。对全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监管工作自查报告,整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档案,梳理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按要求报送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抽查方式

以辐射工作场所现场检查、现场监测为主,同步采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于高风险移动放射源作业现场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抽查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自治区“八项禁令”及生态环境厅廉政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以“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开展监督检查。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抽查计划,抓好进度安排,抽检情况和查处结果做到100%信息公开,确保完成抽查工作预期目标。


附件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1.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申请资格;2.是否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3.是否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4.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5.核技术利用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是否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6.是否违反规定造成辐射事故;7.是否违反废旧源处理和场所退役规定;8.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 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 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9.是否及时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10.是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等行为;11.是否违反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规定;12.是否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和转让批准文件;13.是否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规定;14.是否未经审批擅自进口或转让放射性同位素;15.是否违反废旧放射源收贮规定;16.是否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

核技术利用单位

一般

现场检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2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行政检查

1.辐射防护设施运行情况;2.规章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3.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核技术利用单位

一般

现场检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附件2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辐射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数量(家)

完成

时限

1

2025年一般监管对象(企业主体库)辐射安全抽查

使用类射线装置单位和销售射线装置单位。

20%

74

20251130

2

2025年一般监管对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库)辐射安全抽查

3

2025年重点监管对象(企业主体库)辐射安全抽查

使用放射源、电子辐照加速器、非密封工作场所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

100%

73

4

2025年重点监管对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库)辐射安全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