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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噪声监管 护航高中考

作者:李楠 文章来源: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09:00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切实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高中考学习、生活环境,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前部署,迅速行动,强化高中考期间噪声环境监管,为高中考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511日印发了《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的通知》,组织各地通过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严格控制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通知;各地强化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噪声污染对考生和周边居民学习、生活影响。一是加大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高中考期间噪声敏感集中区域和噪声扰民集中区域,依法做好噪声污染投诉查处工作,确保噪声污染问题尽快查处,整改到位。二是联合开展噪声执法检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频次,随机开展夜查,及时排除各类噪声干扰,确保考生在高中考期间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截至目前,全区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噪声污染源104家,查处涉及噪音污染类环境问题51个,立行立改33个,及时消除了噪音污染隐患。三是强化高考期间考点噪声巡查。此次高考全区共设考区22个、考点49个,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各考点设置2-3名巡查人员,对各考点周围加强巡查,严查影响考试的工程施工等噪音污染,及时排除影响考场环境的各类噪声干扰等环境污染问题,杜绝其它各类噪声源超标排放,切实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绿色护考氛围,确保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67日高考第一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金海带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银川九中、银川育才中学两个高考考点及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管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工地已经停止施工作业,考点周边未发现其他噪声源,考试环境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