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综合处 发布时间:2024-04-03 11:24 点击:
文章来源: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运用源头防控、结构优化、末端治理等手段,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深度治理,实施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25万吨、0.13万吨、1.95万吨、0.75万吨,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总量减排考核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果,衔接排污权改革,用“减排量支持新增量”的良性循环助力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