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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 文章来源:大气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04-15 11:09 点击:

按照要求,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当前VOCs污染形势和治理背景

当前,我国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逐步显现,作为O3和PM2.5重要前体物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与全国一样,近年来我区O3浓度逐年升高(2018年全区O3浓度较2014年上升8.6%,达到151ug/m3),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瓶颈,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VOCs专项治理方案,对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组织制定并出台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现状与形势、要求与目标、治理重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主要包括近年来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等内容。通过监测数据对比,表明我区以PM2.5居高不下和O3浓度逐年升高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已逐步显现,而VOCs是形成 O3和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已成为制约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瓶颈,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部分,要求与目标。主要包括VOCs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等内容。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银川都市圈为主要着力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业施策。到2020年,初步建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机制,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第三部分,治理重点。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推进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有序开展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O3和PM2.5源解析情况,确定VOCs重点控制因子。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主要确定了VOCs污染防治工作六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包括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等3项整治内容。二是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对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等5项整治内容做了具体要求。三是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包含了统筹推进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等两方面的整治内容。四是有序开展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对建筑装饰行业VOCs治理、汽车修理行业VOCs治理、干洗行业VOCs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农业农村源VOCs治理等5项治理内容做了具体要求;五是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包含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完善VOCs污染防治经济政策等两方面内容。六是全面提升VOCs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包括加强统计与核算、提升VOCs监测监控能力等2项主要内容。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切实加强组织推动、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评估考核、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重点行业VOCs达标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自治区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科学研究,逐步摸清我区VOCs排放对大气PM2.5和O3生成的贡献;定期开展重点企业VOCs治理情况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考核、督查问责等关键性保障措施。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坚持全民共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工作方案特点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目标。根据国家“十三五”VOCs污染治理工作要求,我区从实际出发,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机制,VOCs排放总量逐步减少。

二是摸清底数,打牢基础。通过开展VOCs污染源排查,基本摸清我区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等8个重点行业VOCs主要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产品产量、VOCs排放环节、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排放量、区域分布等,为后续减排、治理奠定基础。

三是精准施策,分类治理。根据排查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分行业、分区域、分年度开展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等VOCs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一批VOCs重点治理项目。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