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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11-11 16:3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2部委《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综合202251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安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印发了《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实施方案》《补齐城镇环境治理设施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方案》等5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附表五个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实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攻坚范围。工作目标:通过攻坚,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维护黄河生态安全。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水土保持率达到78.02%,国控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80%,地表水劣类水体控制在10%以内,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环境本底除外)。攻坚范围:以黄河干流宁夏段、主要支流、重要湖库及重点入黄排水沟等开展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行动。黄河干流宁夏段主要指中卫市南长滩入境至石嘴山市麻黄沟出境河段;主要支流包括苦水河、红柳沟、清水河、葫芦河、渝河、泾河、茹河、蒲河、洪河等河流;重要湖库包括沙湖、香山湖、鸭子荡水库等湖库。

主要任务。方案提出实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五大行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主要包括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不达标水体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推进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风险防控等内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主要包括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强化固体废物协同控制与污染防治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主要包括补齐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加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内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主要包括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等内容。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主要包括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

重点工程项目。为了使实施方案更具体和可操作,提出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具体是:农业深度控水节水工程、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水生态调查评估工程。力争通过大工程、大项目支撑保障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取得实效。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政策措施、严格监督管理4个方面。

附表。包括十大重点工程项目,33个重点项目。

    二、五个专项行动

每个专项行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两大部分。

    (一)《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2025年,国控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在10%以内,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环境本底除外),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以上。

主要措施:主要包括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污染水体消劣达标、保障生态流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风险防控7个方面,共18项重点任务。

    (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有效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6%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助力实现自治区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减污降碳综合效能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主要措施:主要围绕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包括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水平等21项重点任务。

 (三)《补齐城镇环境治理设施短板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7.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主要措施:主要包括补齐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加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3任务。

   (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业绿色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农业生产环境水清、田洁土净。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持续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主要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4个方面内容,共15项重点任务。

   (五)《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成营造林450万亩,修复退化草原8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20平方公里,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8%,水土保持率达到78.02%。

主要措施:主要包括维护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综合治理等4个方面,共17项重点任务。

保障措施:包括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改革创新、严格监督管理4项任务。


咨询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电话:0951-5160985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nxsthjtbgs@163.com


相关政策文件详见:关于印发《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