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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作者: 文章来源:执法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5-11-21 17:05 点击: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包容免罚清单》),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是生态环境部门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清单。主要目的是规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011月,根据《自治区司法厅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厅关于建立宁夏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45号)要求,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宁环规发20202号),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20229月,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2年版)》,共15个不予处罚事项。2022年版包容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全区累计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40件,免罚金额2083.02万元,发挥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修订过程

20254月,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工作部署及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惩教结合、免罚不免责”的原则,启动包容免罚清单修订工作。组织对2023年以来各地办理的不予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分析,对清单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参考学习部分省区的“免罚清单”,形成了2025年版包容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先后3轮次征求各地生态环境局、厅系统内部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广泛征求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执法部门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9条,全部吸收采纳。2025116日、13日,召开厅专题会议、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2025年版包容免罚清单沿用了2022年版包容免罚清单总体框架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具体适用条件,细化了法定依据条款项,增加了管理措施,共有轻微违法不予处罚14其中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4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可以不予处罚事项9项,另设有1项兜底事项13项具体不予处罚事项涉及6个方面建设项目管理4排污许可管理3大气污染防治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3环境应急管理1环境信息公开1对比《清单(2022年版)》主要变化为:

(一)2025年版包容免罚清单将不予处罚事项由原来的15调整为14项,合并、修改、调整8,新增6。具体为建设项目增加2项,排污许可管理增加3,大气污染防治增加1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增加1环境应急管理增加1

(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将原来的9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事项缩减至4项,将原来的5初次违法可以不予处罚事项调整为9在践行法律首违不罚精神的同时又避免排污主体借免罚清单多次、重复违法,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事后管理举措,体现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

(三)对《2022年版包容免罚清单》中未明确或已明确但实操性不强的细节问题进行了修正,将违法事项改正时间由办案部门结合个案情况具体确定,将执法实践中难以规范取证的要求修改为更易操作的指标,进一步强化清单适用的实操性。

咨询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电话:0951-5160713

传真:0951-5160988

邮箱:hjjczd001@126.com

相关政策文件详见: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