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0 11:21 点击:
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宁环办发〔2024〕11号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厅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环党发〔2020〕76号)有关规定,现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列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等政策内容的,要开展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自评,并将自评意见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核评估。
二、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认真做好决策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务必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印证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事项类型 | 负责人及 联络员 |
1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实施方案》 | 综合处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 | 张海军 邓 琨 |
2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 | 刘 军 童晓庆 |
3 | 制定《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 事项 | 张桂荣 陆宇宁 |
4 |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 | 樊永学 于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