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2 11:12 点击:
文章来源: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
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强货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生态发〔20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邮政编码:7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hzx_nx@163.com。
三、联系电话:(0951)5160891。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