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99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0-30 17:56 |
名称 | : | 关于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4-10-30 17:56 |
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凡属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专用章”。该专用章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