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820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1-09 11:44 |
名称 | : | 关于报送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结的报告 |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 | 2014-11-09 11:44 |
环境保护部:
现将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结报上,请审核。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结
2010—2012年,我区按照国家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和环保部、财政部相关要求,以小省区也能办大事、走在前的气魄,以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契机,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创新思路,抢抓机遇,早起步、快行动、求实效,积极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直接受益,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一、基本情况
2010年5月,我区被环保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之一。在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农村环保政策,设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列入政府为民办环保实事,制定颁发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意见、制度、标准、规范,积极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农村环境整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试点示范任务。
一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明显加强。2010—2012年,全区累计投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5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5亿元),将沿黄河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作为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对339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建设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0座,铺设集污管网
二是农村污染减排工作积极有效。把集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农村污染减排的重点,预计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49万吨/年、垃圾处理能力59.7万吨/年,每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506吨、氨氮150吨。
三是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按照“以奖代补”政策,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对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对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5万元。充分调动了县、乡、村参与农村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2007年以来,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95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20个、生态村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75个、生态村96个。
四是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全区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得到保护,三分之二的镇区驻地中心村镇生活污水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区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或乡镇处理”的管理模式普遍推广,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明显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示范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区高度重视,进行顶层设计,着眼长远规划,发挥带动效应。一是以高规格的机构来推进。成立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财政、环保、发改等1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区上下构建了“塔型”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做到“目标、责任、任务”三落实,在环保厅专门设立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保证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二是以高规格的文件来推进。我区在全国第一个以省级党委、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对抓好农村环保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制定出台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5个专项规划。每一个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明确了环保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农村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方案、农村和农业污染物减排、农村环保激励引导政策等措施,为农村环境整治提供了政策支撑。三是以高标准的要求来推进。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好环境整治项目,多次对农村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项目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质量要求。自治区人大于2013年把“加强农村环保,建设美丽乡村”作为中华环保世纪行的主题,由主要领导带队,分三个组分赴全区五市进行督导调研,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
(二)坚持因地制宜,确保整治效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点面结合,示范先行。针对农村环保底子薄、基础差、问题多的实际,把示范项目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三大区域的每个县选择人口集中、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50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村庄进行示范整治,保证示范项目设施设备服务范围和示范效益最大化。二是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行两种模式处理生活垃圾,对引黄灌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在中南部山区,充分利用自然洼地等,建设垃圾填埋场。采用三种模式处理农村污水,对人口密集的沿黄区域,优先考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采用城乡一体化的处理模式;对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镇,采用低成本、易管护的化粪池和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对于远离城市、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结合“一池三改”,通过建设户用沼气池、堆肥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
(三)抓好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针对宁夏地域小、村镇少的特点,自治区直接对整治项目进行全程监管。一是强化项目前期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全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并从区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6%的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方案编制、项目审查、项目监管等工作。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做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落实资金联签审批制,做到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进行拨付;落实审计核查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核查。三是强化项目质量管理。所有项目实行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自治区专门成立专家组,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强化项目评估验收。专门成立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整治项目进行评估验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要求、高标准完成。
(四)破解资金难题,确保项目实施。宁夏是欠发达省区,市县财政困难。为了避免层层配套又无力落实的问题,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配套资金3.5亿元,高于国家要求3.25亿元的配套资金,并按工程进度及时予以下达,既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压力,又确保了项目质量和进度。同时,整合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电讯、绿化等各项涉农资金,以项目捆绑的方式,与村庄布局规划相衔接,使建设资金集中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一些市、县借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动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每年专门安排200—6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农村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五)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农村环保起步晚,环保力量薄弱,没有管理经验和实用技术。为此,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规范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招标投标、项目变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会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相继制定发布施行《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宁夏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宁夏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技术规范》等15个技术标准规范,填补了我区农村环境标准规范的空白,使全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有了具体标准和治理依据,得到了环保部的充分肯定。各市、县(区)结合项目实施加强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初步建立起区、市、县、乡四级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如贺兰县等一些县(区)将农村保洁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对环境整治进行周检查通报、月评比、季考核。
(六)抓好环保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统一设计了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标识,在全区各示范项目区制作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识牌近2000个,在宁夏电视台开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依托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网页,在宁夏画报专题刊登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全面开展“四个一”环保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性的认识,有效地调动其重视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虽然在农村环保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重项目建设,轻项目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环保设施由于运行管护经费没有得到落实,直接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和整治成果的巩固。甚至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闲置现象。二是抓农村环保的合力尚未形成。住建、卫生、农牧、水利、交通等涉农的多个部门各自为政,投入农村的资金和项目比较分散,导致综合整治效果难以显现。三是农村环保政策与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在国家、地方层面上还没有一部专门法规,相关具有可操作的配套政策仍不完善,使得农村环境监管缺乏依据和保障,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职责存在交叉情况,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四是技术支撑力量缺乏。环保部门普遍缺乏建设管理经验,技术支持单位力量比较薄弱,在点多面广的情况下,一些市县项目设计跟不上实施进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五是基层环保力量还比较薄弱。虽然一些乡镇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环保人员,但是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监管队伍和人员素质还难以适应农村整治工作的需要。六是没有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宣传教育,群众环保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还不强,积极性还不够,存在等靠要和无责旁观现象。
四、下步打算
2013年,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再次将宁夏列为全国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区之一,用三年时间(2013—2015年)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拉网式全覆盖。届时,全区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比例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全区397万农民的人居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改善。
(一)全力落实全覆盖试点任务。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的经验教训,以中心村、生态移民村为重点,采取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点面结合、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的方法,推广成熟的技术和项目管理模式,全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区率先在全国实现全覆盖探索经验。
(二)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农村环境项目“三分建、七分管”,前期建设是基础,后期管理是关键。我区即将出台实施《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以“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农民主体”为原则,明确了农村环境卫生、环保设施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经费分摊机制、监督考核等。同时,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宁夏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将列入2015年人大立法计划,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三)科学规划处理设施布局。本着真正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目的,对投资大的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一进行实地踏勘论证,统筹谋划,统一布局,并推荐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管理的处理模式,剔除处理效果不好的技术设施,将有限的资金用好管好,使综合整治项目发挥更好作用。
(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将采取落实责任、倒排工期、跟踪问效和委托中介机构帮助审计核查的方式,加大项目工程建设督导力度,严把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关,确保建设任务按期高标准完成。
(五)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力。结合《宁夏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宁夏村庄布局规划》,积极协调整合住建、环保、农牧、林业、水务、交通等部门的涉农资源,综合考虑排水、排污、垃圾、道路、绿化、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形成部门合力,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抓好农村环境整治,使涉农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得到更大显现。
(六)深入开展环保宣教活动。将更进一步加大农村环保宣教力度,健全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农村环保电影进村、农村环保手册入户、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来,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