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587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1-13 17:50
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1-13 17:50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扎实做好2014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14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4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党要精神,积极落实2014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提升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开放、和谐、富裕、美丽宁夏提供环境保障。

一、贯彻落实《宁夏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落实《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部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工作进展调度制度,每月将各市、有关区直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展及成效,向自治区政府、环保部报告;加强对各市、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区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5%

(二)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各市要制定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措施,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供热燃煤小锅炉。要加强对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的改造,提升脱硫除尘效率,确保达标排放。银川市要加快城市供热规划的实施,启动统一供热管网和热源建设,减少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银川市、宁东基地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现有项目的除尘设施要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减少烟粉尘排放。加强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对新建项目新增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实行削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各市及宁东基地环保部门要建立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削减台账。

(四)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各市要完成“黄标车”禁行区域划定,启动自治区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境保护合格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出台并实施《宁夏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宁夏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市、县有关部门的责任,通过制度设计将部门和政府责任予以量化。

(六)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实施《宁夏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确定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工业污染治理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要优先考虑,加快实施。加强医药、造纸、印染、化工、淀粉、农副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废水综合治理,固原1万吨以上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工程要全面启动,确保黄河、清水河达到Ⅲ类水质,泾河达到Ⅱ类水质。

(七)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运行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的意见》,协调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启动或建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市县政府予以支持。

(八)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实施一级保护区隔离与整治、饮用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等工程。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

(九)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巩固落后生产工艺、设备铅冶炼企业淘汰成果,今年要完成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企业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重金属企业监管台帐。

(十)深入推进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以全区工业危险废物调查工作为基础,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抓手,以自治区危险废物信息管理平台为辅助,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网上申报登记制度。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业。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实现全区工业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十一)健全化学品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掌握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基础上形成初步的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全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

四、强化环保核查,推进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十二)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与监管。健全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强化上市后环保监管。做好制革、铅蓄电池、再生铅、草甘磷等行业环保核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重点对涉重金属行业、化工、石化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五、制定调度制度,加快重点污防规划的实施

(十三)制定污染防治重点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调度办法。加快推进重点规划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编制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及时掌握污防工作进展。

(十四)开展全区“十二五”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十二五”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进展情况,找出工作差距,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十二五”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