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4/2022-00210 所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04 11:11
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2-04 11:11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现将《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

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2014年世界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举办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污染宣战--宁夏在行动。

二、活动内容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修订背景、基本理念和重要内容,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行动措施和进展成效,宣传生态优先战略、“优美环境是宁夏最大优势”理念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凝聚建设美丽宁夏广泛共识。

三、主要宣传活动安排 

(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座谈会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环保系统干部、法律顾问、社会组织代表及媒体记者等,共同研讨座谈新《环保法》修订背景、基本理念、主要内容和社会影响等。(时间安排:5月29日上午,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二)组织开展“12369环保热线进社区”宣传活动。在银川市、吴忠市各选择1个社区,设立环保咨询台和环保投诉受理台,现场受理环保投诉,有关单位负责人向新闻媒体介绍全区环保投诉受理和办结情况,选择1-2个典型投诉案件现场督办。(时间安排: 6月3-4日,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银川市、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三)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结合“铸盾亮剑”系列环保执法行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银川周边地区重点生物发酵企业、春灌期间废水排放企业、全区建设项目、“绿色护考”、皮革鞣质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8个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宣传环保执法队伍敢抓敢管、铁面无私的工作作风,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环保意识淡薄、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时间安排:6月3-4日,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四)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在宁夏人民会堂会议室,组织区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2013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三个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环保专项执法有关情况和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安排。(时间安排:658:309:15,责任单位: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办公室、环境监测处、污染防治处,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五)组织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各市、县(区)自行设立分会场和宣传点。主会场和分会场设环保宣传咨询台、环保投诉台,现场向市民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和环保宣传品,接受市民投诉并提供咨询服务;设置环保图片展区,重点宣传新《环保法》、“三个行动计划”,普及环保科普知识;环保志愿者向市民发放环保调查问卷,开展环保知识问答活动;开展有奖竞猜、环保产品演示、摄影展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公众传播环保理念。宣传点通过悬挂环保标语,张贴环保挂图、发放环保手册和环保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宣传。

主会场拟邀请领导: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袁家军,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孙贵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守志、自治区人大环资委主任刘学军、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宁、自治区政协人资环委主任魏锡良等。

参加单位:自治区环保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环保志愿者,新闻媒体等。(时间安排:6月59:3011:00,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

(六)组织环保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利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等五部门搭建的“清凉宁夏”文艺演出平台,在银川市光明广场组织一场环保专场文艺演出,通过文艺演出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进一步扩大世界环境日影响。(时间安排:6月519:3021:00,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七)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向全区发布公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在五市同时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机动车环保检测站、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现场、环境监测设施设备、重点环保工程、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污水处理厂,电厂、水泥厂脱硫脱硝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项目,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时间安排: 6月10全天,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污染防治处、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

四、其它宣传活动安排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合,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在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这个典型时段,形成强大的环境宣传声势,使区内群众大面积接受一次环境教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一)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协调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于65向全区手机用户群发环保公益短信。

(二)加强环境新闻报道。在环境教育宣传周期间,编发《环境新闻通稿》,向区内各主要新闻媒体通报;协调新闻媒体参加各项主要活动,组织环保业务部门接受专题采访;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宁夏环保网站宣传力度,及时编发环境信息和图片,全面转载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播发的环保文章。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组织辖区媒体开展环境新闻宣传。

(三)开通手机报和微信平台。在宁夏手机报和腾讯微信平台开设世界环境日专栏,及时发布新《环保法》座谈会、环境新闻通报会、“三个行动计划”、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和图片,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普及环保科普知识,使全区10余万手机报用户间接参与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

(四)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利用户外液晶大屏幕、楼宇多媒体宣传系统、公交车广播电视、公交站台宣传栏等宣传平台,播放环保公益广告,张贴环保标语口号。

(五)发放环保手册和环保宣传品。编印环保手册,购置环保宣传品,通过全区各个宣传点位向社会广泛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周密安排部署,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排序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主要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于526日前报送辖区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方案(电子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于65通过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各地环保“公众开放日”安排部署。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加强环境新闻宣传,组织动员辖区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均设咨询台,各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结合业务工作制做2-4块宣传展板(规格为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