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14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2-04 16:01 |
名称 | : |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4]391号 | 成文日期 | : | 2014-12-04 16:01 |
1、序号:156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04
4、信息名称: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
5、内容描述:对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4]391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27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你公司自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9月6日,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将稀硫酸违法转移至内蒙乌海金瑞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限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本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你公司要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将稀硫酸暂时送至青铜峡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现有设施进行利用处置。
二、2015年1月1日后,你公司要将产生的稀硫酸送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三、整改期间,自治区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将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严厉处罚。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