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1616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4-12-04 16:01 |
名称 | : |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 | 宁环发[2014]16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4-12-04 16:01 |
1、序号:154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4102
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5、内容描述: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6、文件编号:宁环发[2014]163号
7、信息类别: 服务类
8、产生日期:2014.10.29
9、公开形式:网上公开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今年1-9月,全区5个地级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评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80.2%、64.1%、81.0%、86.5%、81.5%,平均为78.5%。虽然银川市和固原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7%和17.2%,但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上升了51.9%、57.8%和18.4%,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上升17.4%,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进入冬季后,由于燃煤量增加和气象条件不利等因素的影响,各城市大气污染将进一步加重,要完成今年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下降2.5%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确保实现《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冬季采暖期季节性燃煤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剧增,是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因素。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对完成2014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2.5%的目标至关重要。同时根据国家通报,我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燃煤锅炉淘汰数量不足全年任务量的50%,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坚决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开展冬季燃煤锅炉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煤场、渣场封闭措施,对除尘、脱硫等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严肃查处。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建设,坚决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同时,根据《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严防、严查、严控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燃烧使用。对于电厂等耗煤大户,要采取“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定期公开煤质、治污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住房建设等有关部门,强化施工工地和道路、料场、堆场等扬尘综合治理,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遇有大风、雾霾天气,加大道路冲洗、洒水、清扫频次;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和城市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全区工业企业“拉网式”全面排查,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银川市、宁东基地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火电、水泥等重点企业,要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督促企业加快除尘、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完善企业料场堆放、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6部委印发的《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环发〔2014〕130号)要求,采取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落实淘汰黄标车补贴等方式,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进度,坚决完成淘汰4.4万辆目标任务。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和尾气检测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入户和审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相关政策,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
(五)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冶金、火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整改或限产限排;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严格控制高硫煤使用,确保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和道路交通以及煤堆、渣堆、料堆、灰堆等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实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督促排污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三、加强监测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建立空气质量监测值班制度,每月及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并通报地方政府。同时强化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明确和细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的工作程序,加强环保、气象部门专家会商,做好重污染天气变化过程的趋势分析,主动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准备工作。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各市要提前预警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响应措施,如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防护性措施。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召开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照《自治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4〕135号),仔细梳理各项目标任务,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本地实际,提出强有力的对策措施,全力以赴抓紧落实,并且做好国家和自治区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重污染天气发生、应对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不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