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97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93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1、序号:183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65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协办意见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93号
7、信息类别:T
8、产生日期:2015.07.2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农垦集团:
现就王大陆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沙湖水质污染治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沙湖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2012年以前,沙湖补水曾使用典农河、第三排水沟的水实行补水,2012年以后,沙湖补水全部改用黄河水通过第二农场等补给,沙湖为Ⅲ类水质,2014年为Ⅳ类水质。水质变差的原因主要是补水量不够,以及湖水不流动。为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积极开展研究和治理工作,2013年至2014年,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5700万元支持沙湖的治理和监测工作,实施了沙湖景区周边湿地水生植物种植及生物工程治理、沙湖南北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沙湖水质自动监测站、沙湖生态修复及湖滨缓冲带建设工程等项目。2015年再次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沙湖水质改善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沙湖水质改善工作。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