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640000014/2022-00498 | 所属机构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责任部门 | : | 厅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名称 | :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 | 宁环函[2015]292号 | 成文日期 | : | 2015-11-02 09:12 |
1、序号:182
2、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索引号:T2242015164
4、信息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5、内容描述:T
6、文件编号:宁环函[2015]292号
7、信息类别:
8、产生日期:2015.07.28
9、公开形式:网站
10、公开时限:一年
11、公开类别:公开
12、公开范围:全部
13、公开责任部门:自治区环保厅
14:信息内容: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将政协宁夏区委会十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答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地下水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1月,印发了《关于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8号),提出了我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对我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作总体分析,地下水污染状况处在可控范围内。对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为:一是以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为重点,通过制定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设置保护标志,全面清理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实施围网保护等措施,确保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地安全。二是对地下水资源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开展地下水资源状况调查,实施节水防污并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三是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建设项目环评时,专门设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篇章进行论述。对污染区域内的重点工业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开展评估,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推动我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15、载体类型:电子
16、备注:无